按揭保險計劃(2022年2月23日起生效)
原有計劃 | 2019年10月16日起適用範圍 | 擴大適用範圍 (自2022年2月23日起) | |||||
物業價格 | 400萬港元或以下 | 400萬港元以上 至 450萬港元以下 | 600萬港元或以下 | 400萬港元以上 至 1,000萬港元 | 1,000萬港元以上 至 1,125萬港元以下 | 1,125萬港元 至 1,200萬港元 | 1,200萬港元以上 至 1,920萬港元 |
最高按揭成數 | 90% | 80%–90% (貸款上限為360萬港元) | 80% | 90% | 80%–90% (貸款上限為900萬港元) | 80% | 50%–80% (貸款上限為960萬港元) |
物業類別 | 所有 (包括已落成住宅物業及樓花) | 只限於已落成住宅物業 | 只限於已落成住宅物業 | ||||
首次置業 (1)(4) | 需要 | 不需 | 需要 | 不需 | 不需 | ||
固定收入 (2) | 需要 | 不需 | 需要 | 不需 | 不需 | ||
供款比率上限 (3) | 50% | 50% | 50% |
(1) 所有抵押人於申請時並未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
(2) 所有申請人須為固定受薪人士
(3) 與現時按揭保險計劃的安排一樣,若申請人於申請按保計劃時已經擁有或提供按揭擔保予一個或以上未完全償還按揭的物業,其供款入息比率上限須下調
(4) 未能符合銀行壓力測試的首次置業人士亦可申請敘造最高8成或9成按揭,但其供款與入息比率仍須不超過50%(上述(3)的情況例外),而其保費會因應風險因素作出額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