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是high-net-worth,那意思即是他是超級有錢人。早年客人買下了同一層數的兩個物業,為了有安樂居,他把兩個相連的單位打通,順理成章變住大屋!
現在物業一早已經供完,而最近在投資經理的建議下想加按套現投資,目標回報是穩健地收息6%。
然而客人的這個物業樓齡已有43年,可是他所打通的單位並沒有入則,所以結果會係點?
其實近年香港也有很多精英在房屋上出現了很多不同的狀況,有些是潛建,有些是租屋津貼。究竟是政策的不合時宜,還是無心之失木宰羊?
不過這個經驗反而值得借鑒:
1. 樓按30年是非常好的理財工具,成本利息2%左右。像這個客人的投資回報有6%,就等於每年每一百萬的加按金額就有4萬元的息差回報。
2. 沒有入則的單位理論上是不能做按揭的,但銀行一般都不會知道。
3. 銀行對於唐樓、村屋和樓齡40年的物業是會安排測量師行去睇樓的。
這個客人本身是一個非常精明的生意人,亦是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東。所以這次只能說有時聰明反被聰明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