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幾萬人的公務員隊伍中,只有極少的pt 34以上的professional grade。例如政府醫生,司法機構的律師,工程師等。新制公務員如果等到pt 34才開始拿房屋津貼(根據公務員總薪級表第 34 點,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計劃下的計算),每個月足足有$17,630的現金津貼。
$17,630係你買唔買樓?又或者同唔同阿媽一齊住唔使租樓?只要你申請,政府就會給你。$17,630是什麼概念?統計處公布2017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結果,香港打工仔每月工資中位數分別為$16,800。當年邊個同我講,讀書沒用的,唔該企出來!哈!
最近幫一位年輕政府工程師(28歲)處理按揭。他是pt 34的公務員,買了800萬的單位。按揭成數下,自住是6成,出租是5成。這位公務員已經找好了師傅,打算先裝修2-3個月,再考慮是自住還是出租。如果是一般市民,大部分都會向銀行申報這是自住用盡借貸能力借盡6成。但這位還沒結婚,可以繼續和家人一起住的年輕公務員卻告訴我,他有顧慮。
他擔心如果最後是決定出租,那麼就是在合規上有污點!要知道連我們政府的高官有唔少都係衰在樓和按揭上。最後,他決定拎多80萬出來,申報非自住只做5成按揭。其實他可以先6成上會,當真的決定出租後,可以向銀行申報最新情況,銀行就會即時向他要求補回差額。講真,即使一般人如果作出自住聲明,在benefit of doubt的前提下,銀行是沒有理由不相信你的。嗯,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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