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很多人對轉按有誤解:「假如已經供款幾年,轉按豈不會浪費過往已還的供款及利息?」讓我們看看事實是否如此。
假設陳生借取$200萬按揭,利率為2.375%,30年供款,每月供款為$7,773。
在供款2年後,尚欠本金為$1,902,332。若將剩餘本金$1,902,332轉到另一間銀行,利率同為2.375%,供款年期為(30 – 2 =28)。
每月供款同為$7,773,按揭期滿日期亦沒有改變。
只要轉按時沒有增加貸款額及改變剩餘之供款年期,實際上是不會出現「利息從頭計的情況」。而轉按到另一銀行,銀行多會提供回贈(為貸款額之特定百分比)。所以在很多情況下,在罰息期過後進行轉按對業主有利而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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