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以低於市價將居屋出售予合資格人士,並訂明轉售限制以防止用家炒賣。而業主須先完成補地價程序,方可將居屋於自由市場出售或自由進行加按;完成補地價後嘅居屋與一般私人住宅無異,可以自由買賣及加按。
整個補地價過程係點?又有咩需要注意?就等筆者分享一下。
1. 第一步:向房署申請補地價
單位需超過5年之轉讓限制方可向房署申請補地價 ,業主需填妥評估補價申請書連同樓契副本交回房委會,另外需同時繳交$6,230之手續費。要注意,無論最後補地價程序完成與否,手續費均不會發還。
2. 房署發出認收通知書並安排驗樓及估價
房署收到申請後便會發出認收通知書,然後會安排委聘之測量師行到單位進行驗樓及估價。由於各銀行對同一個單位之估價亦各有不同,所以未補地價居屋嘅自由市場價格由房署進行評估,而業主所需繳付之補價亦依房署估價作準。
舉個例,銀行對單位估價由400萬至480萬不等,而房署估價為450萬。業主便需以450萬作為補價之基準,而不能以銀行估價400萬進行補價以節省補地價支出。
3. 房署發出補價通知書後業主繳付補價
房署係收到全部所需資料後,約一個月便會發出補價通知書,業主便需繳付補價通知書內之補價以完成補地價手續。另外,補價通知書有效期為2個月,由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2個月內業主須繳付補價,否則通知書便會失效,整個補地價申請需重新處理。
4. 繳付補價後房署會發出「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
業主繳付補價後,房署會即時發出收據,其後再會發出「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整個補地價程序到此完成!而居屋補地價後就可以自由轉讓及加按,其功能如同私人住宅物業,除咗能夠滿足住屋需求可以發揮物業之金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