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有云「唔做中,唔做保,唔做媒人三代好」,而當中「保」係指擔保人。
香港樓價高已眾所周知,不少想置業的打工仔因而落入尷尬的情況。要不就是能通過壓力測試但欠缺首期,要不就是有首期但未能通過壓力測試,比較之下後者是較容易處理的。因為當申請人入息不足以通過壓力測試時,其實只需一個合適的人願意作為擔保人便能順利通過壓測。
而為按揭貸款作擔保人到底有沒有限制?是否隨街找一個人都能夠為按揭貸款擔保?
其實並沒有明文規定限制擔保人的資格,理論上只要願意就按揭貸款負上擔保人之責任即可成為擔保人,即是沒有親屬關係的人士都可以為按揭作擔保。但需要注意,你肯為按揭貸款作擔保不等於銀行就會對其申請批出按揭。
而在選擇擔保人時亦有幾點需要注意:
1. 擔保人是否有債務需要每月清還
為按揭找擔保人是因為申請人自身收入不足以通過壓測,而若擔保人本身有債務需要每月清還則可能會幫倒忙。
舉個例,申請人買入650萬物業承造6成按揭(借390萬),以現時按息2.375%計算,分30年還,每月最低入要求為$36,399。而申請人月入為$35,000,僅僅不夠過壓測。申請人找來月入$15,000的弟弟作按揭擔保人,以為定能通過測試。誰不知弟弟原來有私人借貸在身,需每月還款$10,000,完全抵銷加擔保人的作用。
所以選擇擔保人時,除了問清楚擔保人的月入外,對其債務狀況都必需了解清楚,否則加個擔保人都於事無補。
2. 擔保人是否有按揭在身
若擔保人原先已經為其他按揭作為擔保,即使擔保人不需要負責供款,其每月按揭供款仍需計算入新造按揭的壓測當中。若然擔保人本來月入不高,又或者第一個按揭已佔去其收入的大部分,基本上申請人已經可以物色另一位更合適的人選為其按揭作擔保。
3. 銀行對於申請人與擔保人關係之取態
即使沒有明文規定擔保人必須與申請人具親屬關係,但一般情況下有親屬關係的擔保人是較容易通過審批。
有些銀行不需要擔保人與申請人有親屬/配偶等關係,即使是朋友關係亦能批出按揭。
亦有部分銀行則不接受擔保人與申請人非親屬關係,銀行會要求擔保人轉為聯合借款人才願意批出按揭。
如果涉及高成數按揭,只要是經HKMC處理的話,申請人與擔保人必須具親屬關係HKMC才願意批出按揭。而非經HKMC處理的高成數按揭,亦曾經對申請人與擔保人非親屬關係申請批出按揭。所以若擔保人與申請人非親非故,最好還是事前找按揭轉介公司代為查詢哪間銀行願意就其申請批出按揭以減低申請失敗的風險。
總結而言,理論上三唔識七都可以做按揭擔保人,但實戰經驗話我哋知每間銀行對於此類申請取態都各有不用,所以都係問清楚方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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